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烈******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项目。
2.1.2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次日起算40个自然日内。
2.1.3 质量标准:合格,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4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6 招标范围: 河北省境内的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数量165块,每块的浮雕文字需根据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包括分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无须提供,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1.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至 2025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 9 :00 时 至 1******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盛世大厦A座809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其他说明: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盛世大厦A座809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式内容
无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盛世大厦A座809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31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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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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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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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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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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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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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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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盛世大厦A座8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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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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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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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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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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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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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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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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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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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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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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