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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分行2025年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来宾市分行就******银行来宾市分行2025年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cg-0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采购内容、预算
1.1采购内容: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向采购人本部员工食堂提供物资供应服务,物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蔬果及豆制品类:蔬菜、水果、豆类等蔬果类产品及加工品等;
(2)肉类水产类:各类鸡、鸭、鹅、猪、牛、羊、海鲜、河鲜等生鲜肉类产品及加工品等;
(3)禽蛋类:鸡蛋、鸭蛋等各类禽蛋;乳品饮料类:奶类、饮品类;
(4)米面油类:大米、面粉、面条、米线、米粉、食用油等;
(5)调料配料类:酱油、盐、醋、糖、干辣椒、榨菜、萝卜干、火锅料等;
(6)其他物资:食堂日常易耗品如清洁用品、餐具等。
1.2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元整(¥975000.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2.1.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材安全有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2.2.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供应商******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5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采购文件
4.1******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申请注册,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磋商。注册完毕后请派人员请派人员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间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磋商文件;
******办公室),或通过邮箱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采购人的联系人邮箱******-******告知采购人的联系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采购人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4.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再接受其的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西******银行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5年5月20日15时00分在来宾市盘古大道西******银行二楼会议室开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同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盘古大道西******银行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选择不参加磋商会议,视同放弃磋商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磋商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分行
地 址:来宾市盘古大道西106号
联系人:肖经理 电话:******
联系邮箱:******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