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及文物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AT-2025-015(CG)
项目名称:麟游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及文物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及文物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70,000.0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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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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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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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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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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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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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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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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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的144件组出现多种病害威胁的青铜器,根据其现存状况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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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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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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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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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及文物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2-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2-1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2-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及文物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供应商应具备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含有铜器、铁器文物修复),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文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线上提交
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线上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委员会
地址:麟游县东大街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二路海悦新天地6层624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伟
电话:******
******有限公司
附件: 备案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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