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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艾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日常巡查维保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4-18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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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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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日常巡查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al2025-004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日常巡查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400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衢州市东河沿30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弈谷文体城二区3-1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符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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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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